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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時間:2018-03-05
- 來源:
海南省教育廳文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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瓊教外〔2018〕36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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海南省教育廳關于做好2018年
國家公派留學申請受理工作的通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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各有關單位:
根據《國家中長期人才發展規劃綱要(2010—2020年)》《國家中長期教育改革和發展規劃綱要(2010-2020年)》及《國家中長期科學和技術發展規劃綱要(2006—2020年)》部署,國家留學基金管理委員會計劃于2018年面向全國選拔各類國家公派留學人員32300名。為做好我省申報受理及推薦工作,現將有關事項通知如下:
一、選派辦法
根據國家經濟建設和社會發展的需要,遵循“公開、公平、公正”的原則,采取“個人申請、單位推薦、專家評審、擇優錄取”的方式進行選拔。凡符合申請條件者,均可按規定程序和辦法申請。國家留學基金委根據相關項目要求,組織專家評審,確定評審結果。
二、選派類別及選派項目
選派類別:高級研究學者、訪問學者、博士后、赴國外攻讀博士學位研究生、聯合培養博士研究生(在國內攻讀博士學位期間赴國外從事研究)、赴國外攻讀碩士學位研究生、聯合培養碩士生(在國內攻讀碩士學位期間赴國外學習)、赴國外攻讀學士學位本科生、本科插班生(在國內攻讀學士學位期間赴國外學習、畢業設計或實習等)。具體選派類別、選派計劃、留學期限及資助內容等詳細信息請登陸國家留學網(http://www.csc.edu.cn)進行查詢。
選派項目:國家建設高水平大學公派研究生項目、國家公派碩士研究生項目、優秀本科生國際交流項目、高校合作項目、西部地區人才培養特別項目及地方合作項目、國際區域問題研究及外語高層次人才培養項目、藝術類人才特別培養項目、國外合作項目。
三、優先資助學科、專業領域
為加強選派工作的針對性,充分發揮國家留學基金的效益,2018年國家留學基金資助出國留學項目重點選派《國家中長期人才發展規劃綱要(2010—2020年)》確定的經濟和社會發展重點領域;《國家中長期科學和技術發展規劃綱要(2006—2020年)》確定的重點領域、重大專項、前沿技術、基礎研究;人文與社會科學領域,以及其他國家戰略和重要行業發展急需領域。
四、申請條件
(一)申請人基本條件
1.熱愛社會主義祖國,具有良好的思想品德和政治素質,無違法違紀記錄。
2.具有良好專業基礎和發展潛力,在工作、學習中表現突出,具有學成回國為祖國建設服務的事業心和責任感。
3.具有中華人民共和國國籍,不具有國外永久居留權。申請時應為高等學校、企事業單位、行政機關、科研機構的正式工作人員或在校學生,年齡滿18周歲。
4.身體健康,心理健康。
5.符合國家留學基金資助出國留學外語條件及留學國家、留學單位的語言要求。
6.符合申請項目的其他具體要求。
(二)暫不受理下列人員的申請
1.已獲得國外全額獎學金資助。
2.已獲得國家公派留學資格且在有效期內。
3.已申報國家公派出國留學項目尚未公布錄取結果。
4.曾獲得國家公派留學資格,未經國家留學基金委批準擅自放棄且時間在5年以內,或經國家留學基金委批準放棄且時間在2年以內。
5.曾享受國家留學基金資助出國留學、回國后服務尚不滿五年。項目有特殊規定的,按相關規定執行。
五、申請受理時間
(一)國家建設高水平大學公派研究生項目:3月20日-4月5日申請,5月公布錄取結果(部分中外合作協議/項目需與外方合作院校/機構確認錄取結果,公布時間略晚)。
(二)國家公派碩士研究生項目:3月20日-4月5日申請,5月公布錄取結果。
(三)優秀本科生國際交流項目:第一批2018年4月21日-5月5日申請,5月公布錄取結果;第二批2018年9月20日-30日申請,10月公布錄取結果。
(四)青年骨干教師出國研修項目(僅限海南大學的申報人員):第一批4月1日-15日申請,5月公布錄取結果;第二批9月10日-20日申請,10月公布錄取結果。
(五)地方和行業部門合作項目:
1.西部地區人才培養特別項目及地方合作項目:4月1日-15日申請,7月公布錄取結果。其中,國家留學基金委統一安排成班派出項目申請已于1月份結束,4月公布錄取結果。
2.與行業部門合作項目按照相應項目規定施行。
(六)國際區域問題研究及外語高層次人才培養項目:3月20日-30日申請,5月公布錄取結果。
政府互換獎學金項目根據相應規定施行。
(七)藝術類人才培養特別項目:3月20日-4月5日申請,5月公布錄取結果。
(八)國外合作項目根據相應項目規定施行。
六、申請及受理相關要求
申請采取網上報名與提交書面材料相結合的方式。請各申請人對照具體項目申請條件,在規定時間內登錄國家公派留學管理信息平臺(http://apply.csc.edu.cn)進行網上報名,并按照各項目要求提交的申請材料說明準備并提交書面申請材料至所在單位負責公派留學的相關部門。請各單位結合本單位人才培養計劃及時、認真審核申報材料,填寫《單位推薦意見表》。并在網報截止日期的第2天之內提交以下紙質版(1-3項)和電子版書面材料(4-6項):
(一)按項目類別出具的單位推薦公函(須包含被推薦人基本信息表、推薦理由、推薦意見等信息);
(二)按項目類別及先后順序裝訂并加蓋騎縫章的書面申請材料;
(三)加蓋公章的單位推薦意見表一式兩份(其中一份放置于申請表之前);
(四)單位推薦意見內容電子版(word文檔);
(五)公派留學推薦單位信息表電子版(excel);
(六)海南省2018年公派留學項目推薦名單電子版(excel)。
以上1-3項書面材料請送交至省教育廳國際合作與交流處(地址:??谑袊d大道9號省政府大樓403室),4-6項書面材料電子版請發送至電子郵箱hngongpailiuxue@126.com(電子表模板請各院校在“瓊教外事干部交流QQ群”群文件下載,教育系統之外的單位請向省教育廳工作人員聯系獲取)。
省教育廳聯系人:吳佳森/黃聯平,聯系電話:65339366/5。
海南大學受理項目聯系人:林仕島,聯系電話:66215386。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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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2018年2月6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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